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 团昆委联〔2009〕26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共青团组织 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
开发区、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、团委,各镇、系统、工厂党委(党组、党总支)、团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,市级机关党工委、团工委,6909厂党委、团工委,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(暂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(暂行)》的规定,并经市委同意,我市将从2009年8月至11月对全市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换届。为了使各基层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能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基层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基层换届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,坚持党建带团建,按照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。通过换届,使基层团干部的素质进一步提高,活力进一步增强,使团组织服务发展、服务社会、服务青年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,为共青团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、构建“和谐昆山”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。 二、基层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 我市基层换届工作将从2009年8月开始,10月中旬前完成基层团支部换届,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直属团委(团总支)的换届工作。 三、基层换届工作的有关政策 1.团的基层代表大会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,可根据团员和所辖团组织数量多少,适当增加或减少。 2.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,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%。代表的平均年龄一般不大于上届平均年龄,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人数占比一般不少于上届水平。代表结构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定,党员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50%,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%。 3.团的委员会一般由7-9人组成,委员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;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-7人组成;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-5人组成。 4.团的委员会书记、副书记的要求 (1)乡镇、街道团委应配备书记、副书记2-3人。书记原则上由专职团干部担任,应是党员、公务员身份、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,具有一定的农村、社区基层工作经验;副书记可兼职,人选可以从行政村、企业单位、社区或机关的优秀团干部中产生。 (2)行政村团组织应配备书记1人,可设副书记1-2人。书记原则上应由优秀进村大学生担任,年龄一般应在25周岁左右,是党员的不超过30周岁,副书记可由科教兴农产业带头人、村办企业中的团员和进村工作大学生担任。 (3)中等学校应配备团的专职书记1人。新提名的团委书记人选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;初级中学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,应至少配备团的专职书记或副书记1人;规模较小的学校,可以配备兼职团干部。 (4)直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团委应至少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1名。正、副书记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。配备专职副书记的,应安排相应级别的中层干部兼任书记。 四、基层换届工作的具体要求 1.提高认识,把换届工作摆上重要日程。基层换届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,是提高全市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。各基层团组织要把筹备团代表大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,予以高度重视,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,及早研究部署换届工作。 2.加强领导,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。 (1)为了搞好团委换届选举工作,各基层党委要成立换届选举筹备班子,由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,成员由组织部门、团委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,以具体负责和指导基层团委的换届选举工作。 (2)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规定配强配齐配好团委班子,特别是选配好团委书记候选人,拟新配备的团委书记要及时与团市委沟通协商,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。同时注重对进村大学生的培养,焕发村团组织活力。 (3)各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,由各镇政府和工厂、系统、学校行政专项经费列支。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
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 2009年8月21日 主题词:共青团 集中换届 通知 抄报:市委、市政府、苏州团市委 抄送:苏州团市委组织部 2009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95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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